Dissipato 2017-05-16 16:18:54
民国时期,有个姓胡的先生留美时,曾被一头富翁的狗咬伤。胡控告富翁。富翁请了律师辩护。结果,竟会证明:非但富翁狗不曾咬胡先生,而且是胡先生咬狗的。
胡败诉后,叫道:“公理呢?法律呢?”
法官马上禁止他作声,严厉地说:“你得知道:这儿是法庭啊?”
撒旦的表妹
上古神剑都你没你贱
少年不哭站起來擼
辣条真好吃
清新无极限
泥潭